中心簡介:
本會於民國85年9月在高雄市成立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組,以16-45歲有就業需求的身心障礙者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就業服務。服務過程中辦理各類宣導活動,接觸更多身心障礙者後,發掘更多元、多樣的服務需求。因此自民國88年起,本會開始承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個管轉銜服務,更於110年起併入心智障礙者雙老家庭支持整合服務計畫,期許透過個案管理服務、轉銜服務及家庭支持服務等陪伴本市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獲得適切、適用的支持與協助。
成立時間:
民國85年1月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17:00
服務區域:
1.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
中區-前鎮區、苓雅區、小港區、鼓山區、旗津區、鹽埕區,共六區。
南區-鳳山區、大寮區、林園區、鳥松區、仁武區、大社區、大樹區,共七區。
2.支持性就業服務
高雄市全區
服務對象:
1.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
(1)設籍或實際居住於高雄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且年齡在7歲至未滿65歲的身心障礙者,並經本市無障礙之家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系統」派案者。
(2)經本市身障個管服務受託單位專業人員評估身心障礙者本身資源使用能力欠缺或家庭照顧功能失衡,導致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者。
(3)雙老家廷支持服務對象為35歲以上且與60歲以上主要照顧者居住於社區之身心障礙者,並以(併有)智能障礙、自閉症、精神障礙、腦性麻痺等障礙歷程較長者為優先服務對象。
2.支持性就業服務
以設籍或居住於高雄地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5歲且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之求職者為優先。
服務內容:
1.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
提供7歲至未滿65歲有多重需求之身心障礙者,透過訪視、晤談、社區訪查,對於個案需求進行評估,並擬定個別化服務計畫,協助並教導個案連結所需醫療、經濟、就業媒合、職業訓練、家庭支持及其他相關資源,進而協助個案及案家生活品質獲得改善,並提昇其身心靈的照顧服務。
2.支持性就業服務
提供年滿15歲有就業需求之身心障礙者,透過晤談、開發工作機會、就業媒合、現場輔導、職場人際建立、職場環境評估、職務再設計、心理輔導、追蹤輔導、職業輔導評量等技巧,協助身心障礙者解決其就業瓶頸與障礙,使其經濟獲得改善,進而提昇其生活品質,並能享受職業所帶來的成就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