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輔佐視覺障礙者居家生活或外出求職、就學、購物、休閒等必要協助,促進視覺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之機會,以提升生活品質。
成立時間:
民國101年1月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9:00~12:30;13:00~17:00
服務區域:
高雄市各行政區為主
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年滿18歲以上領有中、重度視覺障礙之身心障礙手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其障礙類別為第二類及ICD診斷欄位註記【01】,障礙程度為中、重度之視覺障礙者。
服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