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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自民國102年起,嘉義身障服務中心深耕嘉義縣市,從推動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出發,逐步發展多元且在地化的身心障礙服務網絡。隨著服務經驗的累積與持續拓展,伊甸基金會目前於嘉義地區提供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並承接嘉義市東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及共融服務,形成多面向的支持體系。
 

中心不僅關注身心障礙者在社區中的生活、就業與社會參與,也重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與陪伴,透過專業團隊與在地服務連結,協助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在社區中穩定生活、發展潛能,並持續朝向打造友善、共融的社會環境努力。

 

成立時間:

民國102年1月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00~17:00

 

服務區域:

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嘉義縣
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嘉義縣、市
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嘉義市
嘉義市東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服務對象:

一、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

1. 收案資格為嘉義縣、市政府職業重建服務窗口派案
2.以設籍嘉義縣、市或實際居住地點於嘉義縣、市欲於嘉義縣、市就業為原則,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15~64歲身心障礙者之求職者為服務對象。

二、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1.設籍於嘉義縣、市、1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未安置社會福利機構、精神醫療復健機構者。
2.具生活自理及交通能力,有意願且經評估能參與作業活動每日持續4小時以上,每週至少20小時以上者。
3.其能力經評估尚不足以進入庇護工場且不適安置於成人日托機構者。
4.每一作業設施服務人數以20人為限。

三、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西區據點—

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本市,18 歲以上居住社區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為第 1 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且「 ICD 診斷」欄位之代碼【 12 】。
2.具精神疾病診斷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卡者。

四、嘉義市東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經縣府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社安網通報、網絡單位轉介、民眾主動求助或身障服務中心主動發掘,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本市之6歲(含)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五、嘉義市家庭照顧主支持性服務—

1.長照家庭照顧者其照顧對象應具以下資格之一:
(1)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規定得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之被看護者。
(2)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所訂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至第8級者。
(3)疑似長期照顧家庭對於使用長照資源或由非親屬之他人照顧仍有抗拒與排斥,尚無法取得資格確認。

2.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
(1)身心障礙家庭內最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且依需求評估結果建議使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1條家庭支持服務者。


服務內容:

一、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

1.就業機會開發,包括就業機會之環境分析、工作分析等。
2.擬訂案主就業服務計畫。
3.案主/工作配對檢核。
4.就業前工作能力訓練所需之工作流程分析、職務分析。
5.就業前工作能力訓練。
6.陪同面試與職場安置。
7.強化穩定就業輔導。
8.轉介與連結相關資源。
9.追蹤與輔導,提供案主就業穩定後(一般性)或密集輔導結束後(支持性)至少三個月的追蹤服務。

二、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1.以提供代工、手作等作業活動為主。
2.以休閒文康相關活動為輔,辦理相關生活藝能活動,如:人際與情緒、兩性成長、自立生活課程、體適能及社區參與等活動。
3.提供個別化訓練服務,針對服務使用者於活動期間所呈顯問題,提供個別加強並輔導行為。

三、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西區據點—

1.社區據點規劃:辦理會所工作日辦理各項支持團體、講座課程及社交活動。
2.外展服務:開發潛在服務對象(成員) 、家庭關懷訪視、社區宣導。

四、嘉義市東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1.個案管理服務
協助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個別化服務和連結相關資源。
2.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
協助身心障礙者連結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等資源。
3.心理及社會參與能力重建服務
辦理專題講座、成長團體、專業心理諮商等。
4.關懷訪視服務(含電話問安服務)
5.福利諮詢服務
6.雙老家庭支持服務

五、嘉義市家庭照顧主支持性服務—

1.個別性需求之服務。
2.團體形式之服務。
3.其他形式之支持性服務。
4.到宅照顧技巧指導。
5.轉介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